各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师大保〔2023〕7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有效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增强学院应急能力建设,11月3日上午,学院专门组织人员对化学楼内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警铃、消防通道、消防海报等安全设施进行了专项排查。
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 多数实验室灭火器放置区域被杂物遮挡或在灭火器黄色警戒线内放置其他杂物,影响灭火器正常取用。
2. 部分实验室消防沙桶中缺少消防沙,或在消防沙桶中堆放垃圾。
3. 部分实验室灭火毯未悬挂,随意堆放在消防沙桶里,或悬挂后的灭火毯两根黑带未露出。
4. 部分实验室门周边消防通道被杂物堵塞。
5. 学院公共区域部分消防海报破损脱落,部分警铃未插电。
检查情况详见《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情况表》(附件1)。请表中有问题尚未整改的实验室对照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图片发送到付荣老师QQ374092895,学院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通过者停止实验直至整改完成。
消防设施安全是省教育厅、学校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学校安全督导组明确指出,要保证实验室的门能够正常全开不被障碍物阻挡,门口消防通道保持畅通,灭火毯两条黑带要露出,灭火器专区专放,不被杂物阻挡。关于灭火器摆放,根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附件2),灭火器摆放要求:
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在醒目处的墙面上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指示标志;该标志指灭火器的存放地点,除非灭火器立即可见,否则该标志应与箭头一起使用。
3.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学校保卫处配置的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温度-20℃到+55℃;MT/2型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温度-10℃到+55℃)。
请所有实验室对照发现问题及消防设施摆放要求进行实验室自我排查,有问题的及时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学院将对其余实验室进行抽查。
附件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情况表.docx
附件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pdf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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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图片:付荣
修订:王守成
审核:乔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