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07浏览:10设置

各实验室:

为保障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请各实验室加强安全教育,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妥善安排好假期实验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暑期实验室实行申请开放制,未报备开放的实验室禁止开展实验。

2.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值班老师,无值班老师或值班老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展实验。

3.关闭实验室时禁止开展任何实验(含烘箱,搅拌,层析,液相等)。

4.除保存贵重药品的冰箱电源、手套箱及监控设施等,关闭实验室时须关闭所有电源(含总电源开关、分路电源开关、仪器电源开关和空调开关)。

5.关闭实验室时必须关闭实验室所有总水阀、每个水龙头开关和门窗。

6.严格按实验要求、实验规范进行实验操作。实验操作时需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实验室无人值守时,禁止开展任何实验作业。

7.实验室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存放化学药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品及低沸点有机溶剂。

8.实验室禁止追逐、嬉戏、打闹和饮食(含饮水),禁止放置生活用品。实验室禁止外来人员(含亲友和同学等)进入。

9.实验室禁止使用明火(含吸烟)。每个实验室必须实行分区管理,实验区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溶剂;分离提纯区,特别是使用低沸点溶剂区域,禁止使用电热套和电吹风等电器。

10.学生在实验室期间,导师必须能够实时掌握实验室安全情况,并能即时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

11.暑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按要求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气瓶、压力容器、烘箱电热炉等危险源的有序分类、平稳摆放和安全规范管理,务必确保离开时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爆、防溢水等工作。

各实验室要做好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自觉接受学校学院检查和监督,如有违规行为要按要求认真整改,严重者取消实验室使用权限。

假期准备开展实验的实验室责任人请填写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并签署实验室安全使用承诺书(见附件),712日前交到实验办高礼久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aolijiu@jsnu.edu.cn

 附件 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报备及承诺书.doc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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